这是一个13年前的案子`` 大家来断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33:35
这是一个发生在1993年夏天的一个晚上, 一辆中型箱货行使在301过道上, 忽然后面来了一个交通大队的拖车,追尾了这辆箱货, 驾驶室内共有两人, 其中一人被惯性给甩出了车外,掉到了路边的沟渠里, 夏天刚下过雨沟渠里满是污水, 这个人被车内崩出的零件活活憋死在水渠里, 另外一个人从车里爬了出来, 后面那个交通大队的车下来了两个人, 把车内剩下的那个人打成重伤! 然后交通大队的拖车把这两被撞的车拖走, 然后拉到修理场修好后销赃` 其二人逃跑``

我刚听完这个事情以后非常的震惊, 交通大队啊```` 唉` 不说别的了 ,,

其实那个死去的人就是我女朋友的亲生父亲,, 后来说那两个人被抓住了 ,, 然后还判了刑 下面的她就没说 ,, 我想知道那两个人在当时犯的是什么罪, 应该受到什么样的行使处罚?

理论上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有罪(够不上抢劫)。

实际如何判的那就只有天晓得了,中国就这样。

愿你的女朋友走出这个阴影,希望你多体谅她。

没有故意伤害,抢劫罪。

除了震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好照顾你女朋友,争取照顾一辈子。

他们着有隐瞒罪行,交通肇事逃逸罪,并且身为公务员还有严重的渎职罪。一堆垃圾,国家给予的职权就烂用。我原来上学时还见过有检查院的车在路上和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友的小伙擦着了,用车擦了别人,下来个男的,甩手就给了小伙一个嘴巴,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什么世道啊?当时撞车后他们若第一时间跑去救人,那人就不会有事了,他们竟然还打人抢走车,居然还是交通大队的.无语..